數位疫苗證明自上週開放時起,已不少有出國需求的民眾申請,不僅操作簡單,網路上也有不少教學,手把手帶民眾操作,將其綁到iPhone手機錢包,更添方便性。但對尚未申請的民眾而言,在享受此便利性之前,衛福部也提出一些注意事項,讓民眾使用上不致因誤會,導致省事不成反花費加倍時間處理。
出生年月日需再三檢查 超過時效不列記
首先,申請人出生年月日需確認無誤,否則將無法通過申請,而當資料皆正確卻仍申請失敗,可能原因有二種:
1.平台尚未取得接種或檢驗資料(醫療院所施打的資料還未上傳至疾病管制署)。
2.超過時效(疫苗接種數位證明申請時效為接種日起一年內;病毒檢驗申請時效為檢驗報告日起72小時以內)。
如有電子信箱寄件需求的民眾,需加倍注意E-mail地址填寫,因未填寫E-mail地址雖一樣能通過申請,但並不會收到電子信件,且系統並無法透過補填方式補發,僅能於重新申請時填寫Email才會寄發證明。
資料與個人情況不符 至衛生所申請更正
當申請通過後才發現資料填寫錯誤,或數位疫苗證明核發之接種/檢驗紀錄自身接種/檢驗情形不符,民眾需持原始接種/檢驗紀錄及身分證明文件,向所在地衛生所、健康服務中心或原接種、檢驗院所申請更正,確認接種/檢驗資料完成更正後,可於1.5日後再次申請。
趕著出國? 數位疫苗證明時間需求要注意
時間急迫的民眾要特別注意,不論是採檢或是施打疫苗都需一些作業時間供資料上傳,因此若要申辦疫苗施打數位證明,建議施打疫苗後隔2日以上申請;核酸檢驗數位證明則建議待取得核酸檢驗紙本報告後隔日再行申請。如超過以上建議時間仍未通過申請,民眾可先洽詢原接種/檢驗單位,確認資料是否已上傳。
另外,因數位疫苗證明需綁護照號碼,若為新辦護照的民眾,建議領照隔日上午10點後再至數位疫苗申請平台確認。
在國外打疫苗不納入 妥善保存國外接種紀錄
本次開放數位疫苗證明,可幫助縮短至歐盟部分國家的入境時間,但針對在國外施打疫苗的民眾,衛福部特別提醒,在國外接種之COVID-19疫苗劑次並不納入本次開放之台灣數位疫苗證明,因此民眾仍須妥善管理並保存國外接種之COVID-19疫苗證明/紀錄,以供後續國內外醫療諮詢或查核之需。
▼第一步:前往網站https://dvc.mohw.gov.tw/vapa/apply/Index.init.ctr(圖/指揮中心)
▼第二步:填寫資料(圖/指揮中心)
▼完成申請,數位疫苗證明支援離線驗證,可存成PDF檔供多重裝置使用(圖/指揮中心)
●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文章來源:數位疫苗證明你申請了嗎? 確認「這幾點」才能真正省事
由《健康醫療網》授權轉載。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