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李先生,他把車子停在自家騎樓,但是卻被人檢舉,在去年七月短短一個月內接到17張罰單,違規事由是在人行道臨時停車,讓他必須要繳上萬罰款,但是他拿出權狀證明停在自家土地上根本不算違法,行政訴訟還給他公道,警方撤銷17張罰單!
▼基隆市一名李先生,他把車子停在自家騎樓,但是卻被人檢舉。(圖/東森新聞)
到車行洗個車,一瞬間怎麼六百塊就飛了,原來車尾 微微超線,擋到人行道,車子放在車行時被拍照檢舉,車主收到罰單時好錯愕。遭開罰車主:「的確這樣看起來,會影響到用路人,雖然不是我造成,但畢竟我是車主,還是會去負這個責任。」
車主超級無奈,不過其實更無奈的,應該是車行老闆,坦承有錯在先,不過被檢舉人搞得不堪其擾,加一加被檢舉的車,截至目前已經4台,共2400元,老闆說,全權負責會幫客人付費,但也真的 有委屈。車行:「自己也有錯啦,不過因為當然蓄意檢舉,就覺得有點氣,車子停一下,馬上就被拍了,那個感覺好像,那個人一直在附近等機會。」
對面的住戶似乎分明來找碴,監視器畫面拍下,檢舉人時不時巡視人行道,甚至還曾掀開蓋在車上的布,就為了拍到車牌,整條路不管店家還是住戶,都是苦主。遭開罰車主:「不小心造成用路人的麻煩,其實你可以跟老闆講一下,他應該就會移車,可能是剛好那個時候,停這樣比較方便作業或怎麼樣。」
車行:「因為他一直檢舉,有時候我的車要移動一下,可能會壓到一下人行道,我們也會怕,雖然可能是一兩分鐘。」老闆坦言,事後有跟檢舉人溝通,但似乎沒共識,生意未來勢必受到影響,只能以不違規為前提之下,小心再小心,不然做個生意,冒出一堆罰單,恐怕真的吃不消。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