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到花蓮鳳林兆豐農場玩,意外發現10多名遊客,竟然輪流騎在「亞達伯拉象龜」身上打卡拍照,還持續2分多鐘,挨批是虐待當有趣。其實根據動保法,民眾若是違規傷害動物,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訂閱【東森新聞】現在就加入》https://pse.is/396256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