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名女大新生在網路論壇上抱怨,父母明明「有錢的要死」,卻不願支付大學4年40萬元學費,讓她猶豫直呼,「現在為了學費,我連大學都不想念了!」知名律師呂秋遠昨(26)日po文,以法律概念與道理列出10重點,並酸該名女大生,「我最後還是會覺得,養你不如養我們家公主(貓),起碼她不用念大學,而且乖巧懂事又可愛。」
▼女大生貼文引起熱議,呂秋遠發文列10點開酸。(圖/翻攝自Dcard)
有名女大新生近日在「Dcard」網路論壇po文,抱怨自己的父母親每週都跑出門玩「有錢的要死」,現在卻用要訓練她獨立的名義,要求自己負擔4年40萬元的學費。她更不滿直呼,「知道這對一個19歲的女生是多大的負擔嗎?現在為了學費,我連大學都不想念了!一個學費直接看清父母也是滿值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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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po文曝光引起網路熱議,呂秋遠昨晚也於臉書po文表示,「孩子,爸媽對你,有保護教養的義務,但是沒有保你榮華富貴的義務啊!」他認為該篇po文或許是反串文章,不過若對方真的這樣想,他則以簡單的法律概念與道理,列出10點給該名女大生及父母:
- 不要讓孩子知道,自己有多少錢。有錢也是自己的,沒事讓別人(對!孩子也是所謂的別人)知道做什麼?財不露白,沒聽過嗎?
- 雖說腹有金錢氣自華,爸媽有點錢,就算不說,可能小孩一不小心也會知道。但是,從小就要告訴孩子,錢是我賺的,朕沒給的,你不能要。帶他看「滿城盡帶黃金甲」這部電影也行。
- 有錢就要花在自己身上,給孩子正確的價值觀,才是最重要的。畢竟林則徐說過,「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賢而多財,則損其志;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愚而多財,益增其過。」
- 零用錢這種東西,在一定年紀以後,就得要訓練孩子拿勞力來換,這不是現實,而是讓他知道,錢要賺才有,父母沒有義務平白無故給他錢花。
- 要教孩子正確的價值觀,不是突然教,而是慢慢教,別妄想孩子一夜長大。以前什麼都好,一夕之間什麼都不好,以為那是放他去飛,事實上是推他跳樓。
- 孩子,2023年開始,「18歲成年」的規定就生效,而且早在今年就修法通過,所以嚴格來說,如果今年生效,你已經要被掃地出門,爸媽沒義務養你,知道嗎?
- 沒錢念書,有種東西叫做學貸;也有種東西叫做不要念大學,去工作賺錢。大學不是義務教育,爸媽本來就沒有義務幫你出,你應該秉持「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的心態。
- 零用錢,本來就是用來吃喝的,這就是爸媽為你付出的「半毛錢」。我怕你爸媽看到這篇文章,會覺得生你不如生塊叉燒,況且贈與在特定情況下,是可以撤銷的。並不是給了你,就是你的。
- 大學的第一年只要10萬,先別想到40萬,畢竟你能不能念完四年,還是未知數。至於10萬,對於19歲的學生來說,真的不難,如果你念法律系,可以來我這裡打工,不用1年,幾個月就有。
- 說真的,如果我是你爸媽,我會檢討自己過去沒有好好的讓你提早獨立,讓你有錢上網寫這篇文章來跟我要學費。也會檢討自己為什麼讓你寧願上網取暖(被罵?)也不願意跟我溝通。
最後,呂秋遠更酸了該名女大生,「我最後還是會覺得,養你不如養我們家公主(貓),起碼她不用念大學,而且乖巧懂事又可愛。」
▼呂秋遠批女大生,養這種小孩自己不如養隻貓。(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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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女大生抱怨父母不幫繳40萬學費 呂秋遠列10點酸不如養「公主」
由《鏡週刊》授權轉載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