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前行政院才宣布回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但是今天(30)的行政院會上,拍版通過勞動部所擬的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取消7天國定假日、同時將週休二日改為「一例一休」。接下來將送交立法院審議。
草案中修訂:後所增訂的休息日出勤工資計算標準,休息日出勤工資,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給予1又1/3以上,第3小時起另給予1又2/3以上。工作4小時內,以4小時計;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8小時計算;超過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在未損及勞工休假權益的前提下,將國定假日將達成全國一致標準。而取消的七天假則包括: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7天。
另外修法通過,未來周休二日的「2例假」,將改為「1例1休」。也就是未來「例假日」,除非天災人禍這些特殊狀況,不然不管你的老闆願意花再多加班費,也不能請你回來上班,否則必須還你一天假;但是「休息日」則是只要老闆願意付薪水,經勞工同意就可出勤,不需要再還一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