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收回勞工7天假?「1休1例」不是髮夾彎 是「調頭走」!

●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8天前行政院才宣布還給勞工的「國定7天假」,說好第一個會遇到的假期就是「教師節」但現在全泡湯!昨(27)日資方工總等7大工商團體聯合招開記者會,表示若政府不退回「國定7天假期」,將「無限期全面退出所有勞資協商會議」,所以行政院將在此會期討論原有周休二日的版本擬為「1例1休」制,勞工們不但失去國定7天假,甚至可能變相失去周休二日的承諾, 而且最快本周四提行政院會拍板。不少網友說「政府已經不是急轉彎,根本調頭走!」

所謂的「1休1例」制,就是將原有的周休2天例假,改為1休假、1例假,例假屬性為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工休假,但改為「休假」時,卻是雇主可請勞工在休假日上班,至於當天上班薪資是否加倍,又應該要加多少,行政院還在擬定當中。「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發言人童振源說,根據民意調查結果,勞動部認為「週休二日」的做法,採「1例1休」制是目前勞資雙方接受度較高的方案,因此經過討論之後,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達成共識,將依此方案積極與社會各界溝通,即將在30日(四)送交行政院會通過,送立院審議,屆時,原本暫時恢復的7天勞工國定假日,將再刪除。所以非但原有可休的教師節等「國定7天假」沒得休外,就連周休二日也岌岌可危,比起過去沒修法時的隔周休二日,假還要更少,因此才會有網友痛批「這樣的政策,根本已經不是髮夾彎了,根本是直接調頭走!」

行政院新聞稿指出,將研議1休假日若是上班,雇主須增加倍數的薪資,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認為這根本是圖利資方,根據勞動部修法的草案,休息日工作的加班費為依照當天加班時數加發1倍工資,然而依照現行法規,在每週超過正常工時(40小時)後的加班費計算,依法前兩小時應給付1.33倍的工資,第三個小時起則應給付1.66倍工資,因此修法後,勞工在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費竟不增反降。

民間工運團體「團結工聯」認為,改變休息日出勤工資的計價方式,對資方來說並沒有任何損失!又可藉機讓7天國定假日消失,資方更可藉由『變形工時』來減低人事費用。因原先的加班費若改為「1休1例」時,勞工則會少0.33倍及0.66倍的薪資。但多數網友仍搞不懂什麼是「1休1例」,在批踢踢上發問,就有網友用79字解釋「週休二日代表六、日這兩天都是國定假日,公司要求你出勤依法須給加班費,加班費2天;一休一例代表六、日只有一天算是國定假日,公司要求你出勤依法須給加班費,加班費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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