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今(30)日發放首批綜合所得稅退稅,申報時若是有提供銀行帳號,今天就會直接入帳,若是沒有提供帳號的話,則是會在同日寄出退稅憑單,接著則是10月31日、明年1月20日(遇例假日提前)的第2、第3批。
▼申報時若是有提供銀行帳號,退稅今日就會直接入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國稅局指出,今日首批退稅適用對象為網路申報、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確認稅額試算之退稅者,以及5月10日(遇例假日提前)以前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遞(寄)送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書或書面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完成申報之退稅的民眾。
至於退稅方式則分為「利用存款帳戶退稅」及「寄發退稅憑單」兩種,財政部指出,不論是利用網路申報、二維碼申報或人工填寫申報都可利用納稅義務人、配偶或是同一申報戶之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以及外商銀行所開立的新台幣存款帳戶辦理,只要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或結算申報書上,填好帳戶號碼及相關資料,國稅局就會在退稅日直接將應退稅款撥入指定的帳戶。
▼今年財政部首度推出手機報稅功能,標榜免下載App、免插卡、免紙本的方式報稅。(圖/財政部提供)
而寄發退稅憑單則是民眾沒有利用存款帳戶退稅,國稅局則會於退稅日直接郵寄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退稅憑單沒有劃線時,受退稅人可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及私章,向憑單正面所列付款單位領取現金,退稅憑單有劃線時就必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首批綜所稅退稅今日發放。(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若是在5月10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遞送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書或書面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完成申報之退稅案件,以及5月10日後完成申報者則是要等到10月31日才會退稅,至於超過申報期間遞交、申報或回復確認稅額試算屬自繳或不繳不退者,經交查核定為退稅之案件,則是要到明年1月20日才會退歲。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