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基法,勞工婚後可以有8天的婚假,而且工資照發。不過,台北一名銀行行員竟和同一人結婚又離婚,就這樣來來回回4次,一共請了32天的婚假,但公司只准了第一次的假,行員認為自身權益受損,就上勞工局申訴,導致銀行被開罰新台幣2萬元,訴願決定書曝光後,林智群律師覺得相當離譜,於是貼上臉書和網友分享。
▼一名銀行行員向公司請了4次婚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訴願決定書指出,該名行員於2020年4月6日結婚,在4月7日至16日間請了婚假,結果到了16日,行員竟辦理離婚,隔天17日再和同一人結婚,然後又向公司申請了8天,17至28日的婚假,接著,該名行員竟透過相同方式,和同一人結婚4次,離婚3次,請了4次8天的婚假,一共32天,對此,銀行只准了第一次婚假,怎料行員竟然向勞工局申訴,勞工局還對銀行開出2萬元罰鍰,並且公布銀行名稱和負責人姓名。
▼不過,公司只准了第一次的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最後,銀行不服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則認為銀行的訴願有理,於是撤銷原處分,要勞工局調查清楚後再重新下處分。對此,林智群律師覺得相當傻眼,在臉書表示「說實話,這個案子裡面,員工有權利濫用的問題,勞工局處罰銀行,實在有點說不過去…」文末還標記「超狂案例」、「可以這樣結了又離離了又結嗎?」、「到底是哪家銀行我很好奇」。
▼訴願決定書。(圖/翻攝自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討論,紛紛留言表示「這好像鮭魚事件,主角應該只想要假期吧」、「如果真有辦三次婚宴,那就給呀!」、「我也聽過請三次的,不過是不同對象」、「怎麼有那麼多的廢人啦!不肯好好做事,盡想些旁門左道點子」、「這應該是權利的濫用」。另外,也有人分享曾經遇過的類似案例「想起以前當兵的時候,有個小兵家裡喪事特別多,半年內祖父母、舅公先後去世,到後來申請外祖母喪假時,連隊寄了輓聯去才捅出真相…」笑翻眾人。
▼網友回應。(圖/翻攝自林智群律師臉書)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