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期間上班,按照勞基法規定薪水要加倍,有些雇主還會貼心地準備紅包給員工,但這並不是強制!一名女網友抱怨,趁著寒假她去打工,聽聞男友說過年公司都會發紅包,但她的公司卻沒有給,讓她氣得和雇主討紅包,對方解釋「薪水已經有double(加倍),故不額外發紅包」,她甚至將兩人的對話放上網公審,網友看完一面倒,紛紛酸她:「快離職啦妳!」
▼一位女網友抱怨公司初一沒發紅包。(示意圖/東森新聞)
「好誇張!超級誇張!」女子日前在臉書《爆怨2公社》氣憤發文表示,原想趁著寒假的打個工,卻遇到了無良公司,她表示,男友告訴她初一上班有紅包,所以她在除夕夜傳訊給雇主「討紅包」,對方告訴她,薪水依法規定會給雙薪,所以不額外發紅包,但她看完卻暴怒:「本來就要加倍啊,政府規定的耶!你說的很像是福利一樣,傻眼」,最後甚至嗆對方:「那我明天不去了喔。」
▼原PO將自己與雇主的對話放上網。(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
雇主看完好聲好氣地告訴她:「好的,請你年後記得辦理請假手續」,她還繼續嗆:「我是要直接離職,你這種態度,還會有人想去工作嗎?」最後還將對話PO上網公審:「老娘氣到想直接離職。」
▼原PO氣炸分享打工經驗。(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
貼文一曝光,網友們紛紛一面倒砲轟她:「薪水都正常雙倍了,還要討紅包」、「開口閉口都是男友說,笑到肚子疼,趕快離職,老闆直接放鞭炮慶祝」、「政府沒規定老闆一定要發紅包給員工,小妹妹」、「男友長男友短,別去了,還是乖乖在家裡領男友包的紅包就好」。
事實上,勞動部指出,初夕起至初三共4天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基法規定給假、給薪,如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則應依照假別性質發給工資,而若於初四、初五出勤的話,雇主應依休息日計算方式給予加班費。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