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最新版新冠肺炎確診者解隔條件,包含症狀緩解至少3天、連續2次核酸檢驗Ct值34以上或1次陰性、1次Ct值34以上、或2陰性,且距發病日已達10天。
有鑑於現有科學證據顯示,核酸檢驗Ct值超過30、發病日多於10日就幾乎不具傳染風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研議修訂確診者解隔標準,不再需要二採陰,可減少確診者因處在沒有傳染力的陰陰陽陽階段而被長期隔離。
指揮中心在疾管署官網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其中新版確診者解除隔離需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得解除隔離治療。
條件包含(1)症狀緩解至少3天;(2)連續2次呼吸道檢體(採一套口咽或鼻咽拭子即可,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核酸檢測Ct值都大於等於34或一次陰性及一次Ct值大於等於34或2次陰性,且(3)距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
若個案距發病日未達10日,但已符合解隔離治療條件(1)及(2),可由醫療網區指揮官個別評估。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晚間受訪表示,新版解隔條件上網公告後,即起上路。
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日前回應此議題時表示,依據國內外資料,Ct值34以上就百分百不會培養出病毒,不具有威脅到周遭的風險。但解隔離不代表出院,有些病人可能有肺炎,符合解隔標準也還是會住院治療,但這樣的個案相對少。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