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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睡一晚沒事?宿醉開車最高罰20萬

2020/12/23 10:14 東森新聞 字級:
讀稿
以為睡一晚沒事?宿醉開車最高罰20萬

歲末年終即將到來!正是各家公司尾牙的熱潮,少不了喝幾杯酒來助興,但千萬別忘了,除了要遵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外,民眾普遍認為晚上回去睡一覺後,酒精也會跟著退去,因而輕忽了「宿醉」也是有可能還有殘留酒精甚至超標的情況發生,這些更是造成酒駕憾事之一,處罰新制上路後,宿醉開車上路最高罰金高達20萬元!

 

▼2019酒駕新法上路後,刑法加重就是要提醒民眾達到酒駕零容忍的目標!(圖/翻攝自交通部道安會)

 

重罰酒駕逐漸奏效 死傷人數有下降趨勢

 

交通部指出,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7月酒駕新制上路後,取締件數由去年7月的8546件降到11月的6615件,降幅達2成26,去年7月移送法辦件數為4849件,11月減少為4142件,降幅近1成5。然而以「臺北市酒駕事故」死傷人數來看,近3年,從105年81人至107年69人逐年下降,且統計108年63人相較107年同期69人已減少6人,酒駕事故死傷人數已呈現下降的趨勢,顯示近年各界大力宣傳喝酒不開車及加重酒駕罰責已逐漸發揮明顯成效,民眾更要建立宿醉不開車的正確觀念,達到酒駕零容忍的目標前行。

 

▼酒駕拒測加重處罰:第1次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5年內第2次後每次加重處18萬元罰鍰。(圖/東森新聞)

 

輕忽宿醉上路危險,最高罰金高達20萬!

 

隔夜宿醉及食用含酒精料理所造成酒精超標的酒駕事故仍屢屢聽聞,根據警政署資料顯示,上午6點至中午12點酒駕事件,佔各時段比率,由104年的11.8%逐漸上升至108年的14.6%,以目前的新制來說,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者,就已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將可能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同車共責,與酒駕同車者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也一併開罰新臺幣600元至3,000元罰鍰!

 

睡醒不等於酒退,改搭公共運輸最安全

 

民眾喝酒後隔日起床較容易輕忽,誤以為自已酒醒可以正常開車,然而其實體內酒精仍是超標的情況,導致有宿醉酒駕的情形發生,如果前一日有喝酒,可以透過「代駕服務」來安全返家,若隔日仍有宿醉的情形,警政署也建議上班時,可以改搭乘大眾公共運輸,減少意外憾事的發生,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的生命安全!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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