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溪湖發生了一起土地糾紛,竟然是土地公提告要求農民返還土地。原來是早在日治時期,那時的農民把土地登記在土地公福德爺名下,口頭約定由後代子孫繼續耕作,15年前陳家有再向福德寺管理人簽定合約,獲得永久託耕的契約書,沒想到因為這兩年廟方改組,管委會換人,認為10多年前的契約無效,要求返還土地。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