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米混米賣爭鮮遭起訴 地院「混米是常態」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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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米混米賣爭鮮遭起訴 地院「混米是常態」判無罪

知名「山水米」泉順公司,2018年被控賣給食品公司「爭鮮」的米中,混雜次級品,詐得貸款1億多元,董事長李東朝和執行長蔡寵信被依販賣虛偽標記商品.、詐欺取財和違反食安法起訴,但苗栗地院認為,混米是常態,一審判決兩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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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米 爭鮮 山水米 無罪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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