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報新聞網》報導,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表示,目前衛福部已完成調查,認為彰縣衛生局與台大公衛均違反人體研究法,未寫研究計畫送倫理審查委員會(IRB)審查,依法可由事業主管機關處該機構10萬以上、100以下罰鍰,目前確切的裁罰金額尚未確定,預計兩周後會正式公布結果。
據了解,今年8月27日,彰化縣衛生局與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合作進行的萬人血清抗體調查,針對2、3月最有可能感染的人做研究,最後共完成4841人的實驗,其中有4位產生具保護力的中和抗體,陽性率萬分之8.3,應證一般民眾,在社區裡面相當安全,目標只需要放到最有可能感染的族群,依照初步調查結果來看,第一,2到3月高峰最有可能感染的那群人,包含居家檢疫、確診,醫護人員,陽性感染率低,是百萬分之8.3,確診個案均產生中和抗體,證明即使經過100天,中和抗體都還存在。
當時葉彥伯表示,這項研究最後目標,是用科學方法來證明彰化很安全、台灣也很安全,彰化畢竟是第一個死亡確診病例的地方,所以彰化安全,台灣一定安全;不過,衛福部長陳時中卻認為,彰化縣衛生局並沒有通報要實行此計畫,且此舉和指揮中心的規定不符,質疑無症狀者採檢使用公費一事,因此要求政風處調查,如今結果出爐,確定違反人體研究法,將依法開罰。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