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兼顧防疫與國際交流需求,外交部今天公布外籍人士來台新規範,6月29日起,參加國際會議及商展、度假打工、實習代訓、尋職等的外籍人士可憑相關應備文件,向駐外館處申請特許來台。
外交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考慮各國逐步解封、陸續重啟經濟活動與國際人員交流,為激發國家經濟動力、重建民眾正常生活環境,外交部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及標準,逐步調整外籍人士來台規範。
外交部宣布,6月29日起,外籍人士除觀光(含一般社會訪問)外,因其他事由欲來台者,可備妥相關文件及證明,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但學生及因研習中文等就學相關事由的來台申請事宜,按教育部所制定程期受理。
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說明,新增來台事由包括實習代訓、參加國際會議及商展、國際交流、志工、傳教弘法、度假打工、青年交流、尋職等。外籍人士也可申請來台探親。
「一般社會訪問」指的是與「觀光」無明顯差異的參訪活動,只要是開放一般大眾參加、國內無負責接待窗口,或是無明確親屬關係的社交活動或私人邀約,都屬於尚未被納入特許來台事由的「一般社會訪問」,例如來台訪友、參加婚宴、觀賞體育賽事或表演節目、參加節慶文化活動等。
外交部提醒,除了外交公務、移工、學生等原已由外交部、勞動部及教育部等部會納入專案管理、防疫風險屬可控的人士,以及人道緊急協助個案或隨船入境船員等取得核酸檢驗報告確實有困難的人士外,其餘各類外籍人士,入境時一律須檢附登機前3天內的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武漢肺炎)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入境後均必須居家檢疫14天。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