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凶嫌一審判無罪,參與精神鑑定醫師也遭霸凌。台灣兩大醫學會發聯合聲明指出,精神鑑定非左右判決唯一原因,輿論公審若造成判決或鑑定結果取決輿論聲量,非台灣司法之福。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鄭姓男子刺死案,嘉義地院一審判決鄭男無罪、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引起社會討論,負責精神鑑定的台中榮總嘉義分院身心科醫師沈正哲也遭遇到網路上的謾罵、霸凌。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和台灣精神醫學會今天發表聯合聲明指出,司法精神鑑定報告僅為裁判所考慮眾多證據之一,並非裁判的唯一依據,司法精神鑑定報告是否有高度證明力,是由法院獨立判斷,報告本身對於法院的裁判並無拘束力。在台灣,法院過去也有不採納司法精神鑑定報告內容的記錄。
聲明指出,認定專家鑑定意見必然是左右判決結果的唯一原因,並非事實。
此份聲明由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吳建昌、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李新民具名發表。聲明也指出,訴諸輿論公審,對於法官或鑑定醫師施加莫大的壓力,若造成法院裁判或精神鑑定結果取決於輿論的聲量,無法堅持刑事實體與程序的正義,也非台灣司法之福。
聲明也指出,司法精神醫學鑑定專業和所有法庭鑑識科學一樣,都有科學的有限性與不確定性。先進國家對此都投入大量的資源,在制度上力求法院控、辯雙方對等,希望盡可能在訴訟過程中尋求真相。
台灣精神醫學會秘書長廖定烈晚間受訪時表示,此次事件,檢方對判決結果不滿,且將不滿指向精神鑑定的過程和結果,「這是我們遺憾看到的」。司法精神鑑定提供專業,但將責任推到單一醫師,並非提供服務者所樂見。
廖定烈表示,遇到重大案件,社會會想要找到該負責的人,但不該譴責判決的法官或鑑定的醫師。輿論風向在社會衝動、倉促推進下,對制度長期發展或部會間合作有害無益。發布聲明是希望聚焦體制進步及跨部會的合作。
外界關注,重大刑案的司法精神鑑定醫師人數應多於1人;廖定烈說,當法官需要專業意見,本來就可以詢問不只一名專業醫師,也可以不只一次鑑定,但牽涉到預算,如果鑑定次數多,預算勢必要調整。也與法官的專業養成有關,有些法官知道重大案件需要多諮詢,比較能克服單一專業意見的問題。
此外,廖定烈也說,精神鑑定會有多種變數影響結果,如消息變數(告知的訊息是否正確完整)、時間變數(不同時間所言是否一致)、環境變數(不同環境收集到的資訊是否一致)等,精神鑑定確實有變動性存在;但就像法院一審二審結果也可能不一致,在台灣目前的司法制度下,精神鑑定是法院形成判決的一個專家意見。
有醫師也認為,如果司法精神鑑定經費能更充裕,有更完整的鑑定團隊,能重複鑑定,且不只一名鑑定醫師參與,可讓鑑定結果更有參考性。但現在的制度對投入精神鑑定的醫師並不友善。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