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館長」陳之漢在官網及YouTube刊登的「抗菌乾洗手凝露」廣告宣稱可有效對抗2019冠狀病毒疾病,已依違反藥事法開罰60萬元,若未改進,可累罰。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表示,3月3日、3月5日接獲民眾檢舉,指陳之漢經營的惡名昭彰股份有限公司所販售「抗菌乾洗手凝露」廣告涉及醫療效能宣傳,違反藥事法第69條,開罰60萬元,已於3月25日開立裁處書。
陳怡婷說,陳之漢在官網、YouTube刊登「抗菌乾洗手凝露」產品廣告,內容為「…為有效對抗冠狀病毒的活性成分…有效對抗新冠病毒(武漢肺炎)…綠膿桿菌 金黃色葡萄球菌 大腸桿菌…在日本常添加於漱口水以滲透去除牙周病菌,能有效阻隔多種細菌、酵母菌、真菌及病毒…殺菌…消毒…」等文詞。
陳怡婷說,上述字句已涉及醫療效能宣傳,因而開罰。
藥事法第69條為「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違者可開罰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封面圖/翻攝自館長成吉思汗YouTube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