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給負評還要小心挨告嗎?新北市一名蔡姓女子,為了更換家中熱水器,電話詢問賣家。過程中疑似客服人員態度不佳,蔡女憤怒上網到臉書粉絲團留下「一顆星的負評」,並留言:「完全不想給這家做生意!」結果不久,蔡女竟遭賣家揚言提告誹謗!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蔡女還原客服對話過程表示,她先是請問賣家「不好意思……請問哪個熱水器品牌比較好」、「是否能請師傅來看?」客服人員卻愛理不理,要她「上網自己挑、尺寸自己量啊…」。讓蔡女無法接受,立刻上網給一顆星負評,並留下「完全不想給這家做生意!」等語。
最後店家回應:可能是客服解說上造成誤會,並指她的評價「已達到刑事誹謗罪的散播程度,要求四日內修正」否則提告誹謗。店家認為,蔡小姐未完成交易,給這種評價不公平,基於商譽決定訴諸法律。但專家認為服務態度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案子可能告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