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病台商舞廳嗨2hr!法務部籲嚴辦:最重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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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金高雄左營一名50多歲男台商,在24日確診感染「武漢肺炎」後,卻隱匿在台行蹤,未配合防疫措施,出入舞廳且全程無配戴口罩,恐造成疫情蔓延,法務部已要求檢警依法嚴辦。法務部也呼籲,罹患武漢肺炎的民眾,應確實落實主管機關防疫指示,以免觸法,否則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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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該名台商涉有《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罪嫌,高雄地檢署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臺,由該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衛生局組成聯合專案小組,並指派一位主任檢察官負責,即刻啟動偵查,依法究責。

 

▼金巴黎舞廳進行消毒。(圖/東森新聞)

 

為了有效遏止武漢肺炎疫情在國內蔓延,法務部向全國民眾呼籲,應依照主管機關紙上落實防疫措施;若明知自己罹患武漢肺炎,不遵行主管機關指示,例如違反應居家自主管理或隔離或其他防疫措施之相關指示,仍恣意出入各場所,致傳染於人者,將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可處最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法務部也強調,故請明知自己已罹患該傳染病之民眾,務必遵守主管機關之指示,否則非僅處以行政罰鍰,檢警機關亦將依法從嚴訴追刑事責任。呼籲國人務必提高警覺、發揮道德勇氣,「對於罹患武漢肺炎之個人,應協助規勸遵守相關防疫指示,若發現故意違反規定者,並請隨時通報衛生主管機關或檢警機關,讓我們一起守護國人的健康,及時阻絕疫情的蔓延。」


該名隱匿行蹤的台商,早在20日時在武漢就已出現呼吸道不適,在當地就醫後,21日晚間6時許從武漢搭機返台,從高雄小港機場入境,再搭高雄捷運到巨蛋站,隔日一早曾外出買早餐,下午先到高雄某間醫院皮膚科就診,下午4時至6時再到金巴黎舞廳狂歡。

 

▼高捷清潔人員在車站內進行消毒。(圖/東森新聞)

 

不過台商卻向檢疫人員隱匿行程,直到一名舞小姐出現喉嚨痛、呼吸道不適的症狀,打電話詢問台商,對方才坦承自己中了武漢肺炎。高雄市衛生局也開罰台商30萬元,成為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後開罰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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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武漢肺炎 台商 金巴黎舞廳 法務部 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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