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逢周日可補假1天 不給放可罰30萬
對此,勞動部回應,勞工依《勞基法》規定,只要5月1日勞動節逢周日是例假日,就須再補假一天,而且補假日不一定是在隔天的5月2日(星期一)補,由勞資雙方決定;但一定要給勞工補假,雇主不行擅自設定期限,以「過期」為理由註銷,如果5月2日周一當天雙方約定補假,但僱主要求勞工銷假出勤,,除了必須取得勞工同意外,也須給予加倍工資,如果違反以上規定,僱主可能遭罰2萬到30萬元。
【往下看更多】
►震央變了!東部海域一夜連4震 氣象署:非0403餘震
►新/花蓮強震再增一死 晶英實習生搶救22天仍不治
►新/EMPEROR再+1!「御帝和牛燒肉」查出上百公斤過期牛
【今日最熱門】
●新作才上市一個月 Pieces Interactive驚傳裁員
●發生什麼事?台股下跌200點 2萬大關又失守
●快訊/賴內閣新名單!顧立雄接國防部 林佳龍任外交部長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生活人氣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