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電信業者祭出各種優惠方案搶用戶,但消基會調查發現,遠傳電信用戶契約中,以「月」計算違約金,與營業規章中的以「日」計算不相符,要求業者盡速改善外,消基會更發現遠傳電信與台灣之星在違約金上,明顯高於業界平均!
人手一隻智慧型手機時代,時序ㄧ到下半年,又是新機大戰,掀換機潮、換約潮。
為了吸引消費者,各家業者割喉戰搶客,再用高額違約金綁客防跳槽。
▼台灣之星跟遠傳電信的違約金明顯高於同業。(圖/東森新聞)
消基會調查國內5大電信業者,以iPhone XS Max 256G為例,同樣都是綁約30個月,月租費999方案,滿15個月解約,中華電信要付4800元違約金,台灣大哥大是7125元,遠傳是9750元,亞太電信是7000元,台灣之星則是8875元,明顯遠傳電信與台灣之星,雙雙高於業界平均值。
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不同家業者拿到的成本價不一樣,拿到的成本價不一樣的時候,他也不應該違約金高出平均值甚多,我們認為對消費者權益是不合理的。」
再來消基會更發現,遠傳電信的電信優惠補助款,在用戶契約約定以月作計算單位,與營運規章不符外,等於消費者要解約,沒滿月也要當1個月算。
▼消基會認為此行為對消費者權益是不合理的。(圖/東森新聞)
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營運規章的部分,根據電信業的話,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緩。」
對此遠傳電信回應,電信補助款、用戶契約與營業規章有符合,仍是以日計算,不知道消基會資料哪裡來。
至於違約金比同業高,遠傳電信和台灣之星都表示,因為電信優惠補助款本來就高於同業,相對來說違約金當然會比較高。
不管如何,消費者高興換新機前,針對密密麻麻的合約書,還是睜大眼看明白。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