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機和租賃車行上街抗議!因為交通部認定,Uber與租賃車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業,行為違法,預告修正法條,規定不能巡迴攬客、起租時數要1個小時以上,引發不滿,要求撤回。昨天(21號)下午破萬人聚集凱道,還用黑白車輛排字,表達訴求。
▼Uber司機和叫車平台業者高舉標語,要求交通部撤回103-1(圖/東森新聞)
Uber司機:「撤銷惡法,撤銷惡法,還我工作,還我工作。」
Uber司機和叫車平台業者高舉標語,要求交通部撤回103-1,還動員黑白車輛排成103-1 NO,表達訴求,凱達格蘭大道聚集破萬人,交通部認定,Uber與租賃車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業,行為違法,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起租時數至少1小時,而且不能巡迴攬客,必須回公司再重新派遣。
Uber司機:「我一天能賺多少錢?比如說我到新竹來回,這樣一次就3個多小時了耶,我再回公司報到,4個小時,我一天只能跑兩趟喔。」
▼交通部預告修正法條,引發Uber司機不滿(圖/東森新聞)
不只司機怒了,租賃車業者也受影響,車行底下240多輛車都是Uber,就怕法一修,車行會破產,帶著一家大小從高雄上街抗議。
租賃車行業者:「現在公司兩百多台車,可能全部都要移出去,當初政府說(租賃業)是合法的,是可以做的,現在又跟我們說要把合法改成非法,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
▼Uber司機和租賃車行上街抗議(圖/東森新聞)
Uber和代僱平台都想求生存,法規爭議不斷,同時也讓計程車業者心生不滿,還有Uber和小黃司機為攬客問題爆發衝突,手指還遭折斷。
遭毆Uber司機:「為什麼造成(和小黃之間)誤會,我覺得這件事情還是要歸咎於政府,在法令公告上沒有去做很完整說明。」
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因為這個修法,只會限制以及傷害到租賃車業者、代僱駕駛,以及各個平台業者,還有傷害到台灣消費者權益。」
重申撤回103-1,Uber自認資訊業,堅持不登記為計程車運輸業,儘管以租賃方式找回生機,現在又面臨修法,再度碰壁。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