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交通部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由Uber駕駛組成的「網路平台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今天上凱道抗議,200輛車排成103-1 NO字樣,Uber App也暫停服務6小時。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明確規定租賃車輛不得外駛巡迴、排班待客,另外,也規定應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至於原有的機場預約接駁,由於不是即時叫車,則不在此限。
交通部認定Uber與租賃車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業行為是違法,2月預告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預告期限至26日,新法規不久將生效,引起Uber駕駛不滿修法內容,今天上凱道抗議,200輛車排成103-1 NO字樣,而Uber App也暫停服務6小時。
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表示,現在跟租賃車行合作的模式是兩年前和交通部商討出來的合法、合規的營運模式,但交通部突然改變規則,公布了新的法規修正,讓業者和駕駛都受害,希望政府能撤銷「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邀集各界商討對策。
Uber App下午暫停服務6小時,Uber公司說,對於租賃車行和代僱駕駛受到103-1運管規範的衝擊,Uber感同身受,對App暫停服務所造成的不便深感抱歉。
對此,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交通部已經提出合法作法,希望輔導Uber及駕駛轉型,以多元化計程車方式接受派遣。
(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