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行政院主計處)
據悉主計總處研擬修改統計法,這是自1972年後,相隔40年的再次修法,此次主要將增訂罰則。其中第29條阻撓統計調查作業,若拒答或是回答不實,將可依法處以新台幣3000至30萬罰鍰不等,並得按次懲罰。
第30條,故意阻撓基本國勢調查或指定統計調查進行者,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涉及刑責者,依法處理
但並非所有拒訪都會挨罰,只有違反基本國勢調查和指定統計調查者會被處罰。
主計總處研擬的統計法修正草案,總計修正18條,刪除13條,新增15條,全文共3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