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間難免會吵架,不過這種停戰方式實在讓人會心一笑!一名女網友日前在PTT上分享和弟弟的兒時趣事,透露某天和對方吵架後,雙方竟簽了「馬關條約」,約定姊姊長大後不能結婚,如果違約就要給弟弟3000元,且就算結婚也要「住在家裡附近」,童言童語的內容曝光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
▼(圖/翻攝自PTT)
女網友在《PTT笨版》上曬出2張照片,透露小時候玩具不多,最常和弟弟玩,當然也會吵、打架,「某天不知發什麼神經簽了『馬關條約』」,照片中可見,姊弟倆各自將條約內容寫在同一張紙的正反面,還特地畫4格方框,寫下「馬關條約」4字,其中,弟弟寫了2項約定,一是「姊姊結婚的時候,媽媽要跟姊姊的老公說,『要住在我們家的附近』」,另一項則是「我老婆如果不孝順媽嗎,就把她趕出去。」
▼(圖/翻攝自PTT)
而身為姊姊的原PO則在另一面寫下「民國85年8月2日星期五,姊弟二人在家裡說好,姊姊長大後永遠不結婚,如果姊姊反諾(違反)條約,就要罰3000元」,文末還有兩人簽章的字跡,原PO欣慰表示,「可想而知....我付了3000大洋,小時候真的不要亂簽約,且我弟居然保存到我結婚!但老實說長大後我們感情還不錯,每天都聊line,比跟老公聊天的次數還多呢!有手足真好~」。
▼(圖/翻攝自PTT)
另外,她也提到,自己之所以會立「不婚條款」是因為當時不想結婚,沒想到前幾年她結婚時,弟弟竟然還保留著這份「馬關條約」,雖然對方根本忘記3000元的事了,但她還是在婚禮上曬出這2張照片,且為了感謝弟弟在籌備婚禮時幫了許多忙,她也以這個條約當作依據,包了3000元的紅包給對方。其他網友看到兩人的逗趣舉動都笑翻直呼,「可愛,還簽名蓋章」、「弟弟根本姊控吧」、「弟弟穩賺不賠,真是不平等條約」、「好可愛哦~所以當初老公迎娶闖關的最後一關是弟弟守的嗎」、「弟弟很後悔,應該寫三千萬」、「我猜是因為國小的歷史只學到馬關條約,所以才取馬關條約XD」、「不得不說小學字寫這樣真的很猛欸」、「看完有點要掉淚了」。
(封面圖/翻攝自PTT、貼圖/Hiking授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