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話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這句話可能要打一些折扣。新北市一名網友透露,他14歲靠著自己打拚,後來買了人生的第一間房,豈料失聯23年的父親在最近突然出現,要他拿房子抵押借款幫忙還債,他拒絕後父親竟然到處向人哭訴被兒子棄養,讓他不知如何是好。
原PO在臉書《爆怨公社》社團發文表示,「27歲那年存了一些錢,靠自己在新北三重買了人生第一間房(32坪)」,他坦言有段時間過得很辛苦,但總算苦盡甘來,如今10多年過去了,「再看看三重的房價,我真的很慶幸當時買房的決定是正確的」。
▼原PO與父親23年沒聯絡。(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沒想到,將近23年不見的父親最近突然找上他,「不知道透過什麼管道找到我,要我房子抵押借款,幫他還近900萬的賭債」,他拒絕對方,結果父親竟然跑去向鄰居和里長哭訴,「鬧說我棄養他」,原PO感到束手無策,詢問:「請問我可以怎麼處理?」
▼父親突然出現,要他幫忙還賭債。(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貼文曝光後,引發熱烈討論,網友紛紛告誡,「別被親情綁架了」、「千萬不能妥協啊!」、「訴諸法律,否則一輩子他都會纏著你」、「你有養他的義務,但沒幫他還債的責任,每個月給生活費就夠」、「理都不用理,法院見」、「找法律諮詢,這種人沒資格當父親,而且還是為了賭債」、「讓他自己上法院去告,由法官裁決」、「23年都沒扶養,他要告棄養,也告不成的」、「直接斷絕了,沒什麼好考慮的」。
另外,也有不少人建議要辦理拋棄繼承,不過根據民法第1147條規定,「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以及第1174條第2項規定,「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因此,只要被繼承人還沒死亡,就不會產生繼承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