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資產能活用,一般碰上祖厝被政府列為古蹟,民眾免不了總要上法院爭個輸贏,但在高雄卻有個完全相反的個案,市政府為了都更拓寬道路,要把李家百年祖厝拆除,後代子孫為了保留,一告上法院,經過七年的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定李家勝訴,全案定讞,李家祖厝不用被拆了,而這也是國內第一例,由民眾主動要求古蹟認定,而市府提告卻敗訴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