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民權大橋汽車禁右轉 號誌、標線霧煞煞
★最新最熱門影片你還沒看過?
★【EBC東森新聞有IG了,一起追蹤吧】
▼(圖/東森新聞)
車子來來往往,台北市民權大橋從8月20號開始,汽車往內湖方向,下橋之後禁止直接右轉。
民眾:「好像上班時間不能轉,不清楚耶。」
很多人不曉得,也難怪車子一輛接著一輛右轉,不知不覺中就違規了,其實橋上有立牌告訴你,往行愛路汽車請直行,改道行中路171巷,以及前方行愛路口禁止汽車右轉,但是橋上7個立牌,不仔細看很難發現。
▼(圖/東森新聞)
實際在橋下試算一下,短短15分鐘,汽車停等紅綠燈之後,大概就有將近80輛汽車通通打右轉燈,下橋後就右轉,而且畫面險象環生,機車、汽車轉彎擠在一起,有時還有腳踏車,但仔細看看地上畫的標線,箭頭卻是可以右轉,也難怪用路人會混淆。
▼(圖/東森新聞)
民眾:「會反應不及,(會不會反而更危險?)有可能。」
民眾:「沒有啊,你這樣的話,你不就可以去申訴了嗎?」
▼(圖/東森新聞)
事實上,下橋還有專用號誌,綠燈時也畫了右轉燈,但是旁邊又有禁止右轉符號,寫著機慢車除外,這到底要汽車怎麼走呢?
台北市交通局設施科科長吳佳紋:「我們近期內會再調整它的標線,現在來講,我們去觀察,雖然說橋上有掛汽車禁止右轉的標誌,那如果說大部分陳情人,對這個還有疑義的話,我們近期會去調整雙白線的部分。」
只要標線一天不改,民眾很容易就在不知情中違規,更可能讓下橋汽車禁止右轉的美意形同虛設。
(封面圖/東森新聞)
往下看更多新聞:撞違規行人也有肇責?全因「應注意而未注意」
其實過去很多車禍事故,都是因為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必須要負上刑責,儘管對方是違規在先,但有的時候根本來不及反應,甚至駕駛要負的責任還比較大,律師解釋,有些判決考量被害家屬感受,才會有駕駛也要負責賠償。
★最新最熱門影片你還沒看過?
★【EBC東森新聞有IG了,一起追蹤吧】
▼(圖/東森新聞)
男子開車要載著老婆小孩去吃飯,行經台中一中商圈右轉雙十路禮讓行人後,車子直線加速,不過前方大約50公尺,兩名女學生剛好橫越馬路,轎車連閃都沒閃擦撞過去,女學生小腿被撞到骨折躺在地上,後來車禍鑑定報告出爐讓駕駛無法接受,因為他未注意車前狀況,要負擔70%的肇責,女學生穿越馬路被撞負30%的責任。民眾:「應該是兩個都有錯啦!過來的人他也應注意而未注意,其實大部分的駕駛,有時候速度是超過安全的規範裡面,速度如果過快的時候,那還是會有一部分的疏失,我是這麼認為。」
▼(圖/東森新聞)
在屏東也曾發生過,一名女學生騎單車突然左轉出來,被後面的直型女騎士撞上,導致女騎士不幸喪命,一審女學生要負60%、女騎士40%,但到了二審卻顛倒過來,變成直行的女騎士要負比較重的責任,理由是已經超速。律師蘇文俊:「因為這類的判決蠻多的,有時候都是某一方的違規情況,違規因素比較大,但是有時候他是不是真的,他必須要負這個過失,我們有時候覺得,在法院的判決上,有時候還是會有一點把人性考量進去。」
▼(圖/東森新聞)
違規在先導致車禍發生,往往不死也重傷,但原本就行駛在路上的駕駛也要一起負上刑責,就是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項條款,沒有百分之百的對錯,律師也透露,有些判決考量被害家屬感受就是要有人負責,才會變成雙方都要有一定比例的責任,來做為車禍事故的最後處理。
【往下看更多】
►雷雨明起轟炸大半台灣! 清明連假雨區再擴大
►快訊/寶林茶室奪2命 相驗結果出爐
►出事了阿伯!捷運看成人片「耳機沒插好」 紅到國外
【今日最熱門】
●快訊/涉賭風波擴大 美國國土安全部調查水原一平
●港星黎明詩驚傳病逝 婚後曾一度淡出演藝圈
●寶林案元凶是?加護病房醫師:這點最有可能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生活人氣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