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
遊客到西子灣玩,看到路旁有畫停車格,車停了進去,不到一小時要離開,被人攔下來,說這是飯店私人土地,要收取5百元,遊客認為沒告示牌怎麼能坐地起價,討價還價給了200元,飯店還附了發票,附近住戶說,飯店之前告示牌放一旁,很多人沒注意到,不過交通局說,如果沒申請停車場登記證,即使是私人土地,也不能收費。
剛畫好不久的停車格就在西子灣往中山大學的馬路旁,一共14格車位,外頭還用鍊子圍起,並在上面寫著這是飯店住客的停車場「非住客停車得每日收費500元」,不過這張告示牌之前貼在一旁飯店的牆壁上,但由於不明顯,就有一名外地遊客誤停,被飯店說要收500元停車費。
▼(圖/東森新聞)
一名男子氣炸po文表示,一個空地有十多個停車格,不疑有他停了進去,沒想到不到一小時後要牽車,被一台休旅車擋住,並表示那是私人土地,必須要繳費才能走,男子相當納悶,表示沒看到任何告示牌,居然還要收500元,雙方討價還價,最後男子才付了200元走人。
▼(圖/東森新聞)
也有網友表示住在附近,一度也以為是公有的,後來才發現有個小牌子寫私人停車場,不過一小時要收500元還是被網友砲轟「太扯」,還有人質疑「是坐地起價嗎?」,而從飯店給男子的發票仔細一看,上頭寫的是住宿200元,而不是停車費,也引發男子質疑,難道飯店沒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所以才用住宿的名義收錢嗎?」。
對此,高雄市交通局停車工程科股長吳崧琦表示:「交通局不會允許這種,太偏離市場,一次500元的行情樹立牌面,而且供第三人、非房客或第三人使用,而且最後還是有索取停車費用的行為,會落入剛剛講的『違反停車場法』的疑慮」。
經詢問飯店,飯店拒絕受訪,只說他們的私人土地沒有對外營業,不懂為何要申請許可證,認為停車場是給住宿的人停,如果誤停也會以住宿來算,不過交通局還是認為,既然立了牌子、也收費了,沒停車場許可證就涉及違法可開罰3千到1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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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立棒球場內設有免費的公有停車場,但卻有民眾把方便當隨便,停放自家的無牌轎車好幾個月,就算體育場貼公告要求移車,車者還是視若無睹,反而在車內留了一張紙條警告「移動者視為竊盜」,相關單位礙於現在無相關規定可管,只能無奈乾瞪眼。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這輛無牌車停放在嘉義市立棒球場公有停車場好幾個月,周圍雜草叢生,輪胎也已洩氣,今年1月體育場接獲民眾檢舉,於是在車子前後左右的車窗都張貼公告,希望車主盡快將車駛離。但一山還有一山高,車主非但沒有照做,反而在車裡留下一張紙條寫著「本車待修準備復牌使用,移動者視為竊盜行為!」令人十分無奈。
▼(圖/翻攝自Google Map)
有民眾認為警方執行公權力應該不算是竊盜,但是嘉義市立體育場場長辛宜燈表示,車主是停在免費公有停車場不是停在馬路上,所以沒有違規,也不是報廢車輛,警方沒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取締,現在也只能試著研擬新的的停車場管理辦法,讓法規更完善,杜絕有心人士投機取巧。
警方目前已經聯絡上該車的車主,車主表示車牌已先註銷,修理之後就會重新申請車牌,並將車子開離停車場。而公園派出所所長顏大晉則表示,沒有據為己有的意圖,就算車主報案,竊盜罪也應該不會成立,只是最根本的解決方法還是得從法規開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