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陳太太在連鎖藥局買了幼兒電子書要給孫子用,但打開盒子卻不見用來發音的點讀光筆,而且明明店家有附上光筆的保證書,讓陳太太氣的到店家退貨,店家則認為盒子上頭有註明內容物不含光筆,因此雙方為了退貨問題在櫃台僵持不下!
陳太太帶著剛買到的幼兒電子書,到連鎖藥局退貨,因為原本他以為整套電子書裡,還有一支點讀光筆但打開盒子卻沒有。陳太太質疑店家當初購買時沒有告知他,點讀光筆要另外購買,而且買完所附上的保證書,還是點讀光筆的保證書讓他感覺受騙。
陳太太一連舉了好多例子,表達自己的氣憤,會造成誤會的最大原因,電子書要價2000元,但上貼著的保證書卻是用來點讀的光筆,要另外購買還得多花2280元,另一個原因是盒子的外觀明明就印上了光筆,但卻用文字敘述告知沒有,讓消費者產生誤解。
事後店長表示,造成消費者誤會真的很抱歉,也會跟產品公司反應,保證書跟內容物貼錯的問題,而陳太太則是認為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顯然有被誤導,要求退貨不算過分,只能說做生意還是以和為貴才能和氣生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