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樣品屋新法上路 聯銷走入歷史? 代銷大老:別把建商當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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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因付款彈性、自備款低等特性,成為搶手物件,不過因為尚未完工,購屋族只能從接待中心、樣品屋了解,新北市政府為了避免接待中心不在基地,讓人搞不清楚建案實際地點,或是聯銷中心同時擁多個案子,導致民眾誤判等疑慮,則宣布明年1月1日起,將實施新的管理要點。

 

新北樣品屋新法 明年元旦上路

新北市為有效管理建案樣品屋設置,修訂頒布「新北市政府建築工程設置樣品屋及臨時廣告物管理要點」,針對銷售建房屋為目的搭建之臨時性建築物,包括接待、展示、行政、實品屋等空間及相關附屬設施,都將受到規範,預計將於明年元旦起實施,意即2023年起申請設置樣品屋「設置許可」,使用之規範須以新法為依歸,但若承租實體店面做為建案接待中心,則不在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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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預售樣品屋的設置位置,除原本規定之應位於同一行政區外,再加入或「屬同一都市計畫範圍」或「距離基地外緣起500公尺範圍內之空地」,並要求每筆土地僅限設置一處樣品屋。

▼新北市修訂樣品屋位置,比北市、桃市更嚴格。(示意圖/pixabay)

新北規範最嚴格 聯銷中心將走入歷史

住展雜誌指出,新北市此次修訂有別於其他縣市,主要針對位於各行政區邊陲地段,或是跨區同屬一都市計畫範圍內的推案而擬定,希望建案外接待的座落位置,不要與實際基地位置落差太遠,造成消費者判斷上的誤解,以降低消費者買到用高價行政區的價格,來銷售低價行政區推案之風險。

住展雜誌也提到,過去建商或代銷為了降低成本,有些接待中心同時會銷售兩個以上個案,或偷賣即將公開的潛銷案,不過現場的跑單人員,不見得會跟賞屋民眾說得很清楚,偶聞有案子會拿「高價A案」來賣「低價B案」,造成買賣糾紛。

至於推案量大的業者,為了營造高人氣,或方便一起銷售,會規劃聯合銷售中心或是銷售總部,除了可以低持續搭建接待中心的成本,也有較寬敞的場地能舉辦個案、房產投資說明會等活動。

這類型業者,多數是深耕該區多年的在地知名品牌建商,如今銷售現場已不全然單純做銷售,通常還結合其他複合功能,如體驗、VIP專屬活動等,有越來越傾向建造獨立的旗艦展示中心的趨勢。

不過,新北市除了以往規範「一張建造執照申請一樣品屋為限」,此次還新增「每筆土地僅限設置一處樣品屋」,代表未來一個接待中心,同一個時段僅能銷售一個建案,市內的樣品屋推案聯銷中心,明年恐將走入歷史。

▼新北市府為降低消費者判斷上的誤解,加嚴接待中心設置規範。(示意圖/pixabay)

接待中心不在基地上 專家曝考量

591新建案則表示,接待中心不在基地原因很多,部分推案量大的區域,會因成本考量而另外設置,加上近年缺工缺料嚴竣,有些業者為避免拖慢工程進度,會乾脆將接待中心設在外面,也能節省成本「重複利用」,當一案賣完,僅需小幅整修,就能迅速讓下一案的銷售團隊進駐,省時又省力。

另外,若將接待中心地點選在市區、人潮聚集處,目的除了增加曝光外,也有讓消費者忽略其基地劣勢的功用。

新北樣品屋設置加嚴 代銷大老:相關規範已足夠

海悅總經理王俊傑則直言,不懂相關新規範的用意,認為買賣行為主要是受到人跟法令影響,政府若想加強規範,應是針對銷售公司及建商管理,而非限制交易行為。

以聯銷中心來看,銷售內容都有和主管機關報備,並無爭議點,且消費者能在一個地點,同時掌握很多建案的資訊,也大大增加便利性,若從建商及代銷的角度而言,有些案子規模較小,若必須獨立設置一處接待中心,也有些不符成本。

針對規範樣品屋位置,他也感嘆,在過程中,銷售人員一定會跟消費者告知清楚,沒有必要隱瞞基地位置,否則好不容易成交一個案件,後續還可能因為爭議告吹,實在不划算,且相關資訊在不動產說明書中,一定會寫得清清楚楚,消費者一定能掌握,「別把建商當作會騙人,別認為消費者很容易上當」。

 

(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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