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房東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表示自己日前將出租的房子收回並售出,沒想到賣房後過了一個月,竟接到前房客來電,稱「買家是我朋友,是我把你的電話給他的,所以我是仲介。成交後我照理應拿4%仲介費,但是我只要1%」還語帶威脅地表示,若不願給仲介費,將「走法律路徑」讓原PO十分傻眼。原PO無奈地表示,如果知道買家是那位前房客的朋友,自己包個紅包答謝,但對方用這種強硬的措辭,令他有被威脅的感覺。
原PO也表示,自己曾和買家確認過,買家表示雖認識前房客,但「是不是朋友就不好說」,買家人也還勸原PO不需要給那1%費用。原PO後續也找人和前房客溝通,並告知有手機錄音過程,但前房客仍堅稱,如果沒有他給買家原PO的電話,這筆交易不可能達成,因此自己是「中間人」,理應得到4%仲介費,或者至少要拿1%。原PO則回應,自己並未委託他找買家或協助賣房,但前租客還是很堅持「給買家電話就是『仲介』,就應該索取費用」還稱「是大家的共識」,他至於要走什麼法律途徑,前租客可能猜到原PO有錄音,所以否認。原PO雖認為不能按照委託,但出於好意,也願意包一個紅包給前房客,未料前房客竟拒絕,還說「我當中人像個小孩子收個幾千塊的紅包,傳出去會給人家笑」,莫名的堅持讓原PO哭笑不得,只好收回紅包。
▼原PO也向買家確認,對方表示雖認識前房客,但兩人不能算朋友,也勸原PO不用給那1%費用。(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exels)
該案例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多數網友都認為這名房客太過無理取鬧,自己沒有相關證照,也沒有拿到屋主的書面委託,根本構不成收取「仲介費」的法律條件:「好好笑喔,他仲介不用考證照執照嗎?」、「他沒有簽委託書,也沒有營業員或經紀人證照,更沒有透過公司的話,他是要拿什麼告你?現在連牽勾仔也有法律保障了嗎?」也力勸原PO不用被對方言語嚇到,因為在法律上對方根本站不住腳:「他吿不成,連委託書跟經紀人資格都沒有,更沒有任何口頭跟文字對話承諾過你有要給他1%,應該提吿當場就會被打槍了」真要走法律途徑的話,反而可以控告對方恐嚇取財:「告他恐嚇取財罪,因為你沒跟他簽委託書,上法院你一定贏。另外加上洩漏你的個資罪。爽,一次賺兩波。」
▼網友們一致認為,前房客既沒有相關證照,也沒拿到屋主的委託書,要求仲介費根本不合理。(示意圖/取自Pexels)
(封面示意圖/取自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