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日前進行《所得稅法》修法提案詢答,包括修正租金支出認列方式為「特別扣除額」,並將扣除數以30萬元(每月25,000)為上限認列扣繳額度。財政部回覆,平均申報房屋租金支出為9.9萬元(每月8,250),現行12萬額度已夠,不過數據與主計處2020年統計月租金約1.5萬元截然不同,被民團巢運痛批,「財政部不食人間煙火,思維停在上個世紀。」
▼財政部稱,租屋族平均月租金僅8,250元。(示意圖/東森新聞)
根據主計處2020年資料,全台家戶平均月租金約為1.5萬元;2020年第二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台北市平均月租金則約為2萬元,而實際市場租金應當更高。巢運表示,若租金支出可改為特別扣除額,家戶年收入在中位數(108萬/年),每月租金2.5萬元的小家庭可省下4,805~13,200元稅金,實不無小補。
不過財政部回覆立法院財委會的書面報告卻指出,2019年每戶平均申報房屋租金支出金額為9.9萬元(平均每月8250元),現行每年12萬額度「已提供適足之扣除額度以支應一般家庭承租房屋所需支出」。巢運忍不住問,「財政部長,你知道現在的租屋行情嗎?」委員賴士葆質詢時也質疑,「到底有沒有算錯數字?」
巢運砲轟,財政部這些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的官員,百萬租屋族為何僅有2.7%申報抵稅,難道是錢太多不在乎嗎?財政部卻對這個簡單的問題完全無法回答。說每年12萬元在都會區已夠租屋,是要大家只能住雅房、套房嗎?你們長期怠惰縱容房東逃漏稅造就如今租屋黑市景象,為何還有臉面誇誇其談「租稅公平」?
由於12日,內政委員會排審《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草案時,內政部拒絕面對房客抵稅額度合理化之改革,宣稱「抵扣所得額度變更」屬財政部主管稅制範疇,宜由財政部通盤評估;而財政部亦於會議上保守表示會在「維護財政穩健」、「租稅公平」、「降低稅損」的立場上審慎評估。
▼財政部遭到民間團體砲轟。(圖/翻攝自Google map)
對此,巢運提醒,民團已非第一次提出稅制改革,要求財政部合理修正房客租金支出抵稅制度及額度,財政部屢以「維護財政穩健」、「租稅公平」、「降低稅損」等為由,拒絕正視此改革議題。
但110年《住宅法》通過修法,大方對加入租金補貼或包租代管房東的增加減稅額度(從每月1萬元提高至每月1.5萬元)時,財政部卻未提出上述理由阻擋。租屋族的權益就這麼被兩大部會踢來踢去,政府部門完全不在乎。
巢運呼籲,財委會後續應積極排審並盡速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將租金支出認列方式改為「特別扣除額」並提高額度上限至30萬元(每月25,000),以符合都會區市場租金,讓租屋成為更加合理的居住選項,是目前居住權益的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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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財部稱租屋族平均月租金僅8,250 巢運:不食人間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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