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座傳曖昧聲響!乘客塞1千求運將下車 他傻眼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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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運將「豪哥」近日在節目《小明星大跟班》中,分享了他在載客過程中的一次尷尬經歷,他提到自己有一次在東區載到一對剛從酒吧出來的男女,原先感覺挺正常的,沒想到事情逐漸演變出乎意料,兩人在酒精的催化下竟然想要「親密接觸」。

 

▼一對男女在酒吧認識。(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豪哥」表示兩位乘客似乎相識不久,他們的交談中透露出女方剛剛在酒吧與某人發生口角,而男方則英勇地出手解圍,兩人越聊越嗨,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他們在車內開始產生了一些不尋常的互動。起初豪哥並沒有太在意這種情況,但很快他意識到情況不對勁,兩名乘客竟然開始互相摸索著脫衣服,車內傳出一陣奇怪的聲音。

 

▼豪哥聽出後座的聲音不對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為了制止這種尷尬的情況,豪哥特意踩下煞車,希望通過這種方式提醒他們,然而這兩個人完全沒有意識到,隨後男方竟然遞給豪哥一張1千元的鈔票,並提出請求:「大哥,不好意思,這1千給你,能不能給我們一點私人空間,你先下車」,豪哥當場傻眼,毅然拒絕了這個荒謬的要求,這個故事在節目中也引起了來賓們的笑聲和同情,有人更說道:「這個給的錢都不夠支付清潔費!」

事實上,不管是不是情侶,在公眾場所上演活春宮可能會觸犯公然猥褻罪之刑事責任,按刑法規定,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而該罪之成立,是於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看見的狀況下,進行猥褻行為,且其行為客觀上足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有礙於社會風化。

 

▼在公共場合親熱恐觸法。(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此外,縱使情侶親熱之行為未達成立公然猥褻罪之程度,其仍有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疑慮,依照該法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要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在公共場合千萬要把持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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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計程車 小黃 酒吧 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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