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謝忻3月因裸照被外流報案,結果在報案時照片意外被媒體曝光,引發討論。刑事局1日表示,此案因不符「新聞發布及傳播媒體協調聯繫作業規定」,對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長陳昭甫記申誡1次進行懲處。對此,謝忻也做出回應。
▼謝忻先前因裸照外流到警局報案。(圖/翻攝自謝忻臉書)
因裸照外流在網路上瘋傳,謝忻在3月初到松山分局報案,希望能將外流她照片的嫌犯繩之以法,警方在接獲媒體採訪後,曾詢問她是否願意提供報案影像給媒體,遭謝忻拒絕,但最後新聞還是被報出來,謝忻認為這已經對她造成二度傷害。
對此,警政署刑事局表示,此案因不符「新聞發布及傳播媒體協調聯繫作業規定」,對松山分局長陳昭甫記申誡1次。
▼松山分局長陳昭甫記申誡1次。(圖/翻攝自Google 街景圖)
針對懲處結果,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謝忻說「對於分局長被懲處我感到很抱歉,這真的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是覺得我明明是私底下報案的監視器畫面被流出去不是很開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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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謝忻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