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俊麟妻告「侵害配偶權」 通姦除罪化救不了王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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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29日作出解釋,宣告《刑法》239條通姦罪違憲,正式宣布除罪化。目前有不少人為了婚變打官司,通姦除罪化是否會對案件造成影響,成為外界矚目的焦點。藝人王瞳去年和已婚馬俊麟傳出不倫戀,遭正宮梁敏婷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而非「通姦罪」,因此她的危機尚未解除;藝人何如芸則是與老公王敏錡,正進行小孩共同監護權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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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瞳因拍攝《大時代》和已婚的馬俊麟爆出假戲真做緋聞。(圖/翻攝自王瞳臉書)

 

王瞳因拍攝《大時代》和已婚的馬俊麟相識,兩人在劇中飾演一對苦情CP,卻爆出假戲真做,讓正宮梁敏婷無奈在臉書寫出便當文,表示已給過兩人機會。但王瞳和馬俊麟再度被拍到在健身房密會、相約吃豆漿,讓梁敏婷氣得再度開砲。

 

▼王瞳和馬俊麟召開記者會說明,卻因馬俊麟突然說「沒控制好感情」,使兩人遭經紀公司冷凍。(圖/東森新聞)

 

為化解誤會,王瞳帶著媽媽和阿姨到馬家,想向梁敏婷親自解釋,卻變成口角衝突,梁敏婷當時還PO出影片,怒轟王瞳是在「侵門踏戶」。隨後,馬俊麟與王瞳召開記者會說明,原本是要解釋兩人的舉動,馬俊麟卻突然說「沒控制好感情」,這段發言形同間接認了不倫,引發軒然大波,經紀公司直接冷凍兩人,馬俊麟今年才復出重回八點檔演出,王瞳則是長達8個月沒工作。

 

▼馬俊麟的正宮梁敏婷,向王瞳提告侵犯配偶權,並求償400萬元。(圖/翻攝自馬俊麟臉書)

 

對於王瞳和馬俊麟疑似假戲真做,梁敏婷氣得一狀告上法庭,向王瞳提告侵犯配偶權,並求償400萬元,且在多次開庭時也都提出王瞳寫給馬俊麟的曖昧卡片、丈夫和王瞳的通訊內容以及周刊拍到的約會照等事證,目前官司仍在審理中。

 

不過,29日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自第791號解釋,通姦罪及撤回告訴之效力以刑法限制、規範違憲,宣告通姦除罪化。但有鑑於,「通姦除罪化」是指刑事責任方面,王瞳面臨的是民事訴訟官司,並未受到影響。

 

▼何如芸在庭外崩潰痛哭。(圖/東森新聞)

 

此外,何如芸正在和花蓮美侖飯店董事長王敏錡打離婚官司,為了2個兒子的監護權,目前已開了5次調解庭,27日她在庭外淚崩,「我是小孩的媽媽」,要求共同監護權,並指控男方不僅外遇,還對她家暴,官司仍在審理中。

 

(封面圖/翻攝自王瞳、梁敏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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