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館長」陳之漢常在網路上針砭時事,敢怒敢言的作風吸引不少網友關注。館長日前不滿林姓前員工PO文「蒙古被法院認證敗訴」,被指控離職不給薪水,認為文中的「蒙古」指的就是成吉思汗,已損害他和成吉思汗健身館的商譽及名譽。經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蒙古、成吉思汗是2公司,且代理人都不相同,加上難以認定林男所言的「蒙古」就是指成吉思汗,因此判館長敗訴,全案可上訴。
▼館長是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的創辦人。(圖/翻攝自飆捍臉書)
據了解,林男是館長旗下集團忽必烈健身館的前員工,離職後在臉書發文,「離職不給薪水,投訴後還被蒙古告,結果蒙古被法院認證敗訴呦」,由於成吉思汗是蒙古的代表人物,讓人自然地聯想到其中的關係,此外,林男又再文中稱「蒙古」,似乎就是指成吉思汗公司。對此,館長氣得控訴,認為林男損害商譽、名譽,要求賠償20萬元,且須在個人臉書張貼道歉啟事15天。
▼館長認為林男的貼文損害到公司的名譽及商譽。(圖/翻攝自飆捍臉書)
然而,林男辯稱,他原先在忽必烈健身館工作,但公司積欠工資,經新北市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順利拿回6萬5千元的獎金,至於在臉書貼文寫「法院認證敗訴」,是因為沒有法律的知識,除此之外,林男還解釋,先前貼文中都有提到「蒙古」健身房,才會沿用「蒙古」一詞,因此,他極力撇清自己並非指成吉思汗健身館。
▼經法院審理,判館長敗訴,全案可上訴。(圖/翻攝自飆捍臉書)
對此,法官審理後認為,成吉思汗、忽必烈和鐵木真3公司雖然都是「館長」旗下集團,但股東及代理人都不同,3間公司都是獨立的,加上難以認定林男稱的「蒙古」就是指「成吉思汗」,因此判林男勝訴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金剛直播、飆捍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