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顛覆國家政權」被判5年 李明哲平靜表示:服從判決

涉「顛覆國家政權」被判5年 李明哲平靜表示:服從判決
▲(圖/翻攝自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

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在大陸遭到逮捕,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名,9月11日在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李明哲多次當庭認罪,對所有罪名供認不諱,今(28)日法院宣布李明哲判刑5年,並剝奪政治權利2年。

▼李明哲9月11日出庭受審。(圖/翻攝自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


李明哲與另一名被告彭宇華9月11日出庭受審,起訴書中指出,彭宇華創造「圍觀中國」、「圍觀華南」等QQ群,李明哲後來加入,計畫成立「梅花公司」。在群組當中有許多抨擊大陸的資料,例如鼓吹多黨輪替等,企圖顛覆國家政權,因此遭到逮捕起訴。
 
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檢察官指出,李明哲在網路中舉辦官民學堂撰寫文章,「肆意攻擊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灌輸如何從單一事件維權,提升到推翻現行國家政治制度的理念」,並稱李明哲在內部擔任教育工作,曾說過「不排斥暴力革命」等言論,認為明顯是在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多次認罪並懺悔,還提及在看守所內時,觀看一些大陸的電視新聞,節目對於大陸現行發展有真實完整的介紹,藉此他發現這與過去在台灣所接受到的資訊是不一樣的,「認識到我的思想跟接受資訊是錯誤的」。起訴書洋洋灑灑念了近1小時,待宣讀完後,李明哲便被警察帶走,留下彭宇華接受審問,彭宇華也承認所有罪狀,接連稱自己太糊塗才會犯行。

▼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開庭宣判。(圖/翻攝自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


今日上午9點15分,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因為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李明哲5年,並剝奪政治權利2年,刑責比外界預期的還要重,聽到判決後,李明哲的表情看起來相當平靜,並表示他會服從判決,將放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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