塊陶啊!新郎登記前1天悔婚 只因她「18項」超狂婚前協議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翻攝自Pixabay)

不少考慮要步入禮堂的情侶,會簽訂婚前協議,先談好條件避免婚後糾紛,但有一名準新娘在登記結婚前一天,向男友連提18項超狂的協議,只要婚後違反任何一條,她就有權「休夫」,還要男方賠償120萬人民幣(約545萬元新台幣),讓準新郎一看傻眼,立馬打消結婚念頭並提出分手。
 
這樣的要求會不會「太超過」了呢?根據《人民網》報導,大陸一名婚禮主持人分享一份洋洋灑灑的協議書,當中密密麻麻寫滿3張紙,當中有5大項,共計18條小規定,細看當中的內容,發覺訂定得十分苛刻,而且獨厚女方權益。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翻攝自Pixabay)

 
其中包括「男方在領取結婚證後,婚前所有個人財產歸為夫妻共同擁有」、「男方從父母那裡拿到的財產,在婚後也是夫妻共有,而且房屋登記也得加上女方名字」、「雙方結婚後,生育、教育、花費等問題,都以女方意見為主」等等協議,甚至提到男方違反其中一條規定,女方便有權「休夫」,男方離婚後還要放棄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並在一年內付清120萬人民幣(約545萬元新台幣)賠償費。
 
協議內容令人瞠目結舌,婚禮主持人透露,小倆口原本預計在「雙11」領證,隔天辦婚宴,已經廣邀親友,在酒店預定席開50桌。原本和樂融融要辦喜事,直到9日晚上,準新郎將這份婚前協議傳給自己看,婚禮主持人無奈表示,「我都是勸合不勸離,但這協議實在太黑,我不能昧著良心勸和!」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翻攝自Pixabay)

 
準新郎也向他透露,這份協議書是準新娘讀法律系的閨蜜所起草的,原本婚禮主持人怕臨時取消酒店訂位他會賠錢,對準新郎說「如果是真愛,一點問題沒有」,但還是因為良心過不去,勸阻千萬不要簽「因為簽了下半輩子就毀了!」而準新郎也太「切心」取消婚禮,並與準新娘分手。
婚前協議 婚禮 登記 悔婚 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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