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名台灣人,因為涉及「電信詐騙案」被強押到大陸受審,國台辦解釋,因為他們專騙大陸人,在台灣的判決又很輕,所以大陸每年有上百億人民幣贓款流向台灣,但至今只追回20萬人民幣,造成大陸民眾重大損失,國台辦表示這些嫌犯回台後依舊犯案,因此這次大陸依照國際法及犯案屬地原則必須將這些人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