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大陸財稅當局昨晚送出年終獎金優惠稅率的大紅包,且將連續實施3年至2021年12月31日為止。經換算,今年若領人民幣2萬元的年終獎金,應納稅額減少1295元,相當於打3折。
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昨晚下發「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明定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通知所附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但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針對這項被視為降稅促消費的優惠政策,官媒新華社報導稱,通知明確了社會關心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等諸多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旨在推動新修改的個稅法於明年1月1日起順利落地實施。
▲(圖/取自大陸財政部官網)
根據通知,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也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2022年1月1日之後的股權激勵政策另行明確。
在為期3年的過渡期間,按照通知,年終獎金納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對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
每日經濟新聞報導指出,新稅率表的級次調整,對納稅人來說,應繳的稅款普遍會比往年減少。例如年終獎金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應納稅額從原來的1895元立即降到600元,相當於打3折。
2017年獲得年終獎金10萬元,當年應繳稅額為1萬9445元。若今年也獲得年終獎金10萬元,應繳稅額大減為9790元,減稅將近50%。
不過中新網報導提醒,根據「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會產生新的年終獎金臨界點,造成「年終獎多發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現象。
例如,3.6萬元就是一個臨界點,如果發放3.6萬元年終獎金,個稅需要繳納36000×3%=1080元,到手3萬4920元。
如果多發一元,也就是發放3萬6001元年終獎金,個稅需要繳納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萬2610.9元。相比之下,多發一元年終獎金,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報導指出,14.4萬、30萬、42萬、66萬和96萬也是臨界點,大陸領年終獎金的勞工和單位財務人員若沒注意這些新的年終獎臨界點,將會吃虧。
(封面圖/取自 Pixabay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