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林姓車主9月14日將愛車飛雅特FIAT 595送往車廠維修,沒想到車廠人員試車時,竟在限速60公里的路段開到時速100公里以上,超速約41公里,導致車主遭開罰1萬2000元,車牌也被吊扣半年。
林先生表示,當初是看到網路評價推薦,才特地前往該車廠維修,過去已經去過兩、三次。這次送修時,他同意車廠人員試車,但沒想到對方竟在有測速照相的路段超速,讓他相當傻眼。
車主指出,愛車原本就有時速約100公里踩煞車時會跳空檔的問題,車廠人員卻選擇在一般道路高速試車。車廠方面則表示,必須將車輛開到時速100公里以上,才能檢測出故障原因。
事後,車廠願意吸收1萬2000元罰款,另外提供6000元作為賠償。不過,車廠提出的代步車價值約4萬6000元,並表示車主使用半年後可以報廢,讓林先生無法接受,也質疑這段期間產生的維修費用究竟該由誰負擔。
非當事車商代表連紹辰表示,車主半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車輛,交通不便是持續性的影響,希望保養廠提出合理且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方案。
由於雙方最後仍未達成共識,林先生表示,目前只能先透過申訴等待結果,未來不排除提告求償,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