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被控自2009年10月間開始,用永豐金實質掌控的永豐金租賃公司所100%轉投資的境外公司,違法放貸給另一境外紙上公司,共新台幣50餘億元,檢方昨(17日)複訊後認定他涉嫌重大,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下午1時許法院裁定何壽川收押。
根據《聯合報》報導,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被控涉及三寶建設超貸、永豐銀違法授信、挪用永豐餘資金等三起弊案,台北地檢署前天搜索約談何壽川與妻子張杏如等23人,不過何壽川否認犯行。檢調懷疑永豐金海外孫公司放貸前涉不實鑑價,放水助三寶董事長李俊傑的紙上公司申貸,而全案關鍵在於何壽川欲投資上海1788大樓。檢調認為這是「左手放貸、右手投資」的犯罪模式。
除此之外,本案另2名張姓、廖姓被告,檢方也向法院聲押,法院裁准。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