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布最新裁罰統計,今年前11月對金融三業及上市櫃公司合計開罰金額達新台幣1億7148萬元,較去年同期增加921.5萬元,年增幅5.68%。其中,銀行業、保險業及上市櫃公司裁罰金額皆高於去年同期,僅證券、期貨及投信業裁罰金額下滑。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表示,截至11月底,銀行業裁罰共13件,金額合計5025萬元,件數雖較去年同期減少5件,但因今年出現高額單筆裁罰案件,使裁罰金額年增750.5萬元,增幅達17.56%。銀行業前三大裁罰案,包括台灣銀行因前行員涉與詐騙集團利用制度缺失洗錢、內控機制未完善,遭罰2200萬元;國泰世華銀行前客服專員涉及盜刷客戶信用卡,遭罰1200萬元;台新銀行因催收信函寄送地址與信用卡帳單資料錯置,挨罰600萬元。
保險業方面,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前11月裁罰28件,金額合計4700萬元,較去年同期增加4件、金額年增170萬元。主要原因為去年針對保經代專案檢查的部分案件遞延至今年裁罰,另有少數案件裁罰金額較高。保險業前三大裁罰案,分別為明台產物保險低估任意汽車保險賠款準備金及財報錯誤,遭罰900萬元;台灣人壽發生理賠人員詐保案,遭罰720萬元;另台灣人壽違反保險法及個資法,合計開罰370萬元。
證券、期貨及投信業前11月裁罰52件,金額2621萬元,件數與金額皆較去年同期下滑。上市櫃公司方面,前11月裁罰176案,金額4802萬元,件數略減,但裁罰金額較去年同期小幅增加。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王秀玲指出,去年例行及專案金檢中投信違規案件較多,因此今年投信裁罰件數相對下降。至於證券期貨投信業較大額裁罰案件,國泰投信、復華投信、永豐金證券、元大證券及京城證券,皆遭開罰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