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停車位,卻不保證有車位,你覺得合理嗎?台北有民眾投訴,他每個月花1800元租車位,但今(6)日趕上班卻被擋在柵欄外,他這才發現停車場規定不提供保留車位,月租跟臨時停車都要依序進入,等於付了月租費,仍得跟臨停客搶位!停車場表示沒有停到位子可以按比例退費。消保官透露,類似的申訴越來越多,但停管處表示無法可管。
早上九點多開車抵達公司附近的停車場趕上班,但明明已經付了月租費卻沒有位子停,被擋在柵欄外。
投訴人許先生:「為什麼會這樣。」
付了月租費1800元卻沒車位,還得再花時間金錢找路邊車格,讓許先生無法接受。
投訴人許先生:「我每個月都有繳一定的費用,為什麼會沒位子,我自己也很納悶,然後我又去停路邊,所以我今天就繳了兩倍的停車費。」
這裡其實就在內湖科技園區,因此來停車的幾乎都是上班族,而這裡除了月租,還有臨時停車,每半小時是以30元來計算,但實際觀察,這裡的車格卻沒有區分月租車位以及臨時停車的車格。
去年六月,許先生透過電話詢問業者,月租還有沒有車位,對方說有,隨即給了匯款帳號,許先生說他沒想到付了月租還得跟臨停客搶位子。
投訴人許先生:「如果他只有10個位子,他賣了20個月租,大家每天都在比早來,我覺得這樣是很扯的。」
對此當事停車場表示,這裡共有29個車位,目前繳月租的只有15位,沒有超賣車位,若是沒車位可停,反應後下個月都能按比例退款。我們實際調查,這種月租卻不保證有車位的出租方式越來越多,月租變成類月租,反而更像吃到飽計費,但對此停管處表示無法可管,也不會主動調查業者是否超收。
停管處科長:「停車場法這邊並沒有授權說,機關這邊可以去檢視業者,是如何去銷售他的月票,若業者這邊沒有去回覆民眾的話,其實民眾也可以再找台北市的消保官來協助處理。」
這類申訴越來越多,但政府至今還沒訂定相關規則,民眾只能看清楚合約自保。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