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千萬存款應該拿去買房?有位網友與男朋友即將步入婚姻,但即便男方有1000萬存款,仍對買房興致缺缺,逼得原PO祭出「按薪水比例」付錢的方法,卻反引來網友吐槽。
原PO在臉書《靠北婚姻2.0》表示,自己在一間貿易公司擔任小會計,月薪落在4萬元,隨著近來與工程師男朋友論及婚嫁,也興起想買房念頭,畢竟「結婚有房才有保障」。然而令她煩惱的是,即便男朋友月收入高達8萬3000元,還有將近1000萬元存款,卻一直不認同買房的想法,雙方也陷入膠著。
好在2人經過一陣子努力溝通後,男方終於有鬆口跡象,而原PO為了讓男朋友不會有「被佔便宜」的感覺,也上網詢問「若按雙方薪水比例付款,大家覺得合理嗎?」
▼原PO認為,買房應按照薪水多寡分配負擔比例。(示意圖/東森新聞)
文章PO出後,不少網友認為依照原PO的計算方式其實頗不合理,因為正常離婚後產權可以一人一半,按比例付款卻等同於男方要付比較多錢,質疑「那麼想要安全感,為什麼不自己出錢買就好」、「金錢觀念不同,確定要結婚嗎?」,更有網友建議「女人的安定感應該是自己給的,想靠男人的話,最後絕對會失望」。
另外,網友也幾乎一面倒吐槽,指出「可以先問男朋友家庭消費與育兒應該怎麼處理,幸運的話,妳就可以變成自己買房了」、「房子他買,名字妳的,才是完美」、「有肩膀的男人要自己全出,然後名字寫老婆,顯示你超愛她」、「恭喜原PO賺到囉」、「不要嫁他,找個賺4萬5000元的一起努力10幾年,這樣才有革命情感」、「怎麼會跟男友結婚呢?應該跟房子結婚啊」。
而事實上,律師呂秋遠也曾在臉書提到,若夫妻在結婚時沒有採取分別財產制,清算財產就是「以婚後的淨資產減掉婚前的淨資產,多的要給少的差額一半」。不過,隨著立法院於2020年12月,對民法中「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平均分配」的裁量基準做了具體調整後,未來法院在分配財產時,還會考慮2人有無分居、家事誰做、子女誰照顧、財產取得時間、雙方經濟能力等因素,更可能完全免除分配額,絕對不再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圖/翻攝自靠北婚姻2.0)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