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房東租屋時會和房客約法三章,但若違反規定真能處罰嗎?有網友控訴租客違約養寵物並帶女生入住,當初看他打拚不容易低價出租,現在氣炸揚言調高租金,引起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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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房東在臉書粉專「靠北租屋2.0」指控,當初和房客講好禁止寵物和女生入住,沒想到對方一口氣將規定全犯。父親原先看對方來台北大安區打拚不容易,1萬2的租金直接降為5千元,也說繳不出來跟他說聲就好,沒想到房客竟變如此惡劣,他打算直接取消優惠,若付不出月租1萬2就要給他滾,更直言「我就當惡房東」。
由於大安區租金竟然只要5千元,不少網友直呼真的太佛心,「5000!這種價錢哪裡找」、「好好喔!一萬二變5000,是我的話一定年繳給房東」、「哇!這麼好的房東哪裏找啊,你人也太好」,也有不少房東感嘆人善被人欺「都是我們好房東的慈悲心被以為好欺負,然後ㄧ步步逼近踩到頭頂上」、「坦白講依照我處理經驗,只要欠一期就不能心軟」。
▼租客違約偷帶妹回家,房東氣炸。(示意圖/Unsplash)
不過雖然房客違反和房東的約定,但根據《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四項規定,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亦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
不動產法律的專家林明忠律師指出,如果房客是欠繳租金以外原因違約,除非有另外約定(不論是書面還是口頭約定)因房客違約可終止契約或需賠償違約金。否則房東仍需舉證房客違約行為造成損失,才能夠要求損害賠償
而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0條,倘若「承租人毀損租賃住宅或附屬設備,不為修繕或相當之賠償」、「遲付租金或費用,達二個月之租額,經催告仍拒繳」則房東可以提前終止租賃契約,且租客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房東控訴房客違約,讓他揚言要調漲租金。(圖/翻攝靠北租屋2.0)
(封面示意圖/東森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