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間認識多久,才能開誠佈公坦承資產多寡?一名女網友離婚後遇到現在的男友,但因為只認識半年,不知道是否該邀請他一同到即將交屋的預售屋同住,結果網友一面倒反對。
★房價高高掛,你的功課做足了嗎?追蹤【EBC地產王】,免走冤枉路
原PO在臉書社團《靠北租屋2.0》表示,自己離婚後有一個小孩,半年前好不容易認識一個新男朋友。對方個性不錯之外,對待自己也很好,甚至也能接受原PO離婚後有小孩。而最令人感動的是,男方為了要與原PO有更多相處時間,也趁著換工作時,直接搬到與原PO相同的縣市工作,並且租屋過日,讓原PO頗為心動打算進一步發展。
▼原PO猶豫,是否該告訴男友自己有房產,並讓對方住進自己家。(示意圖/pakutaso)
原PO在文章中也提到,自己現階段有一間即將交屋的預售屋,隨著雙方感情加溫,她也越來越想邀請男朋友進來同住,順便幫忙付貸款。然而,考量到過去失敗的婚姻經驗,再加上雙方只認識半年,會不會修成正果仍是未定之數,原PO也陷入糾結,指出「才交往半年,就該把所有事情都告訴男朋友嗎?也不知道雙方能否有完美結局」。
▼網友普遍認為,別太快信任對方。(示意圖/pixabay)
文章發布後,網友幾乎一面倒認為原PO可能已經暈船,並急著幫原PO踩煞車,紛紛勸原PO再多觀察一段時間看看,並留言:「除非有結婚的打算,否則不要」、「才剛交往半年,有談到要一起住嗎?」、「不要太快暈船」、「可能還在鬼遮眼階段,不要輕易相信自己的眼光」、「不要說有房比較好,見人心就像見人品一樣」。
也有網友強調,除了同居的時間有點太快,若雙方未來沒有順利結婚,男朋友到底是在付租金還是付貸款容易引發爭議。並建議原PO:「男女朋友不要有金錢往來,他在外租屋,妳的房子房貸自己繳,一碼歸一碼,越單純越好」、「感情不要扯上金錢,不然理都理不完」、「若是輕易交出鑰匙,合不來的話,可能會請神容易送神難」。
▼(圖/翻攝自靠北租屋2.0)
(封面示意圖/pakuta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