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副都心288坪地「月租7千」47年沒調 法官判漲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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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租金太便宜!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的光陽電子公司,自1975年和一名湯姓地主租用2百多坪的土地,當時約定月租7000元,至今47年都沒變,不過湯男過世後,繼承人認為7000元租金連繳地價稅都不夠,因此提告請求調整租金,新北地院也認為7000元租金低的太不合理,判決漲租至21萬元,一口氣狂漲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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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一塊土地租約沒訂定期限,7000元租金維持了47年之久。(示意圖/東森新聞)

月租7000元47年沒調 地主提告討公道

判決書指出,光陽電子1975年起,以月租7000元租下位於新莊區化成路某巷弄288坪土地,用來蓋了3層樓廠房以及員工宿舍,算一算,平均每坪租金才24元。

後來湯男於1984年過世,土地由湯男的兒子,及接任光陽負責人的姪子繼承,這對堂兄弟接手土地後,認為一個月僅7000元租金實在不合理,因此主張調漲,但公司不同意,兩人只好提告討公道。

▼土地緊鄰新莊副都心,地點不差。(示意圖,非本文當事地區/googlemap)

兩位繼承人指出,當年光陽電子簽的是「不定期租賃契約」,無訂定時效,約定每月租金7000元,幾乎是免費使用土地,而一年共8.4萬元的租金,甚至不夠繳納13萬2346元地價稅,明顯不足。

且這塊土地位於新莊化成工業區內,右鄰新莊中正路,左鄰近新莊中正路、新莊重劃區、思賢國小及頭前國小,並鄰近新北環狀捷運幸福站、先嗇宮站及台北醫院,交通便利,生活機能佳,而經過不動產估價師鑑估,土地每月租金目前應為每坪740元,以此估算,每月租金應調漲為24.8萬元。

法官判租金21萬合理 超狂漲租30倍

法官認為,雖然光陽電子租用土地時,未與地主約定期限,但近年來,台灣土地價值已大幅提升,這塊地附近有公園、市場、銀行、郵局、醫院、校園等公共設施,也鄰近熱鬧的新莊區思源路及三重區重新路,區域內還有捷運幸福站及公車站。

而光陽電子蓋了廠房後,總面積達612坪,已利用土地到最大效益,且利用土地興建之建物,也可獲得相當利潤及經濟價值,考量鄰地租金現況等,每月7000元租金明顯已不符市場租地行情,因此判准調整租金,並依照鑑定結果,目前每坪租金應為740元,判決光陽電子須從去(2021)年2月起,每月給付21萬多元租金。可上訴。

 

●新北市新莊副都心。(封面示意圖,非本文當事地區/google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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