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11)日宣布,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前,輸入個人自用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每人不超過100劑,免申請專案核准。
因個人自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產品對防疫影響甚鉅,食藥署為確保國內此類產品的安全及有效性,對於相關輸入案件審查皆審慎把關。
▼食藥署開放國人自購海外快篩。(示意圖/東森新聞)
惟考量疫情升溫,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個人自用需求遽增,食藥署為便民防疫,規劃輸入個人自用新冠病毒檢驗試劑彈性措施,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前,民眾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以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 ,可直接由海關放行通關。
▼民眾自購海外快篩,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不得販售。(示意圖/東森新聞)
食藥署提醒您,民眾自行輸入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僅供個人防疫使用,不得販售。建議選用「家用」檢驗試劑產品,不限為衛福部核准之EUA產品,惟使用產品前,請詳閱產品說明書之用途、使用方式、警告注意事項等內容。另民眾自行輸入非衛福部核准之EUA產品,檢測結果不得作為配合防疫政策判斷依據,其產品安全及有效性需由民眾自行負責。
▼(圖/指揮中心提供)
(封面圖/翻攝自疾管署YT)